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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交往中的“3A”原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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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交往中的“3A原则”又叫“布吉林3A原则”,是美国学者布吉林教授等人提出的。
“3A原则”的内容是:把如何对别人的友善通过三种方式恰到好处地表达出来。
1.A(accepe)接受对方:
①要严以律已,宽以待人,接受别人是最重要的。
②在人际交往中,最不受欢迎的人是做人比较刻簿的人。自以为是,嚣张放肆,目中无人的人也不受欢迎。
③接受的三个要点:1)接受交往对象。例如,老师不能拒绝学生;商家不能拒绝顾客。2)接受对象的风俗习惯。习俗是长期的文化习惯,很难说谁对谁错。少见多怪的人不容人,见多识广的人比较宽容待人。3)接受交往对象的交际礼仪。
例如,牧区的人问候的时候总爱说:“牲口好吗?”其实它同“生意好吗?”“收成好吗?”是一个意思,而没有把你的家人当牲口的意思。又如:沈阳人同朋友谈论自己父母时喜欢用“咱爸咱妈”这样的称呼,其实和“我爸我妈”是一样的,并无轻薄对方之意。
2、A(appreciate)重视对方:
要让对方感觉自己受到重视,不要让人家觉得受冷落。重视别人不是让人难堪尴尬,而是欣赏的重视。例如:有些人专爱找缺点,挑毛病来满足自己的小虚荣心,言下之意——看这点我就比你强!搞得谈话不愉快,这是最不明智的做法。
3.A(admire)赞美对方:
要以欣赏的态度肯定对方,要实事求地赞美别人自以为的长处。
例如:你对一个胖子夸他如何苗条,就等于拿人家“开涮”。又如:夸孩子时一般都挑孩子的优点说,如果长相实在没有可说的,比如新生儿,本来就像个小老头儿似的,那么你就说比父母都好看就行了。
所以布吉林3A原则,接受对方,重视对方,赞美对方,应该是我们在商务交往中的待人接物的基本之道。我个人认为,它是非常重要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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